无知可以成为罪的借口吗?圣经如何论及责任
- Truth Be Told

- 9月26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“无知是福”这句话可能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,但当涉及到道德和信仰时,缺乏知识真的可以成为错误行为的借口吗?
圣经在解答这个深刻的个人和神学问题时,对诚实的无知和故意拒绝上帝启示的真理进行了显著区分。圣经的答案很微妙:无知会减轻责任,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责任。
以下是定义上帝对无知和罪责的看法的四个关键圣经原则:
1. 无知的罪仍需赎罪(旧约原则)
摩西律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:无意的罪仍然违反了上帝的神圣标准,因此仍然需要净化。
律法:利未记第
4 和 5概述了特定的牺牲——赎罪祭——适用于当一个人“无意中犯罪”或“尽管他不知道”违反诫命时。
原则:这表明无知并不能自动成为罪的借口。虽然行为并非故意,但它仍然导致与上帝关系破裂,需要采取规定的洁净和赎罪行动。
2. 缺乏知识的责任较少(新约原则)
耶稣和使徒们根据一个人所拥有的知识建立了分级问责的原则。
耶稣的教导:在忠心仆人的比喻中(路加福音 12:47-48) ,耶稣说道:“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……就要多受责打;仆人不知道,却做了当受责打的事,就要轻受责打。”
解读:无知犯罪的人仍然会受到惩罚,但其惩罚比明知故犯的人要轻。诚实的无知会减轻罪责,但并不能完全免除。
保罗的榜样:使徒保罗曾迫害早期教会,却蒙受怜悯,因为他说自己“……是出于无知和不信而作的”(提摩太前书 1:13 )。这节经文有力地表明,即使违背上帝的计划,上帝也会怜悯那些真诚相信自己行事公义的人。
3. 上帝宽恕了过去的无知,但现在却命令悔改
针对那些没有完全了解基督所揭示的真理的非犹太世界,使徒保罗建议上帝给予他们一段耐心和宽容的时期。
启示录:在使徒行传 17:30中,保罗宣称:“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,神并不监察,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…… ”
诠释:上帝出于慈悲,承认并“忽略”了过去的无知,尤其是那些未曾直接领受祂律法的人们。然而,随着耶稣基督的完全启示(“现在”),每个人都必须完全悔改并信靠。
4. 对普遍已知的事物负责(自然法)
圣经还教导我们,关于上帝和道德的基本知识是人人皆可获得的,这意味着某些形式的无知是不可原谅的。这是诚实无知和故意无知之间的关键区别。
自然法则: 罗马书 1:20说:“神的特质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。” 上帝存在和力量的证据就写在创造物本身中。
心灵法则: 罗马书 2:14-15谈到那些没有书面律法的人,但“要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,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……”
诠释:每个人都会根据通过创造和自身良知所揭示的普遍真理接受审判。因此,对上帝存在或基本道德的无知往往被认为是不可原谅的,因为证据显而易见。
结论
根据圣经,对于无知问题的答案是明确而仁慈的“是”,但是……
是的,上帝宽恕诚实的无知,并表现出极大的仁慈,宽恕那些在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行事并忽视过去无知的人。
……然而,无知并不能完全消除罪责。无知的罪仍然会带来后果——“轻微的责打”——并且仍然需要律法的赎罪。
…… “诚实的无知”的定义是,尽管心胸开阔,却仍然缺乏知识,而不是故意拒绝现有的真理。我们要对通过创造和良知向我们揭示的真理负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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